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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她来听我的演唱会(2 / 2)

八万人的t育场座无虚席,小小第一次t会到八万歌迷一起ai着一个男人是什麽感觉。

那是她第二次现场见到歌神,第二次现场听「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这一次,她听着听着就哭了出来。

那一年,她二十八岁。

认识小小的那一年,iphone还没有问世,手机还是诺基亚的天下。

实习结束,小小离开我们学校,我保有的只剩她的手机号码。

那时没有云服务,没有备份号码的渠道。

我小心翼翼的保存着那个号码,却还是在高三退学那年弄丢了。

2010年,我踏入大学校园,小小已经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四年。

那时人人还是单纯的校内网,我试着在上面查找小小的信息。

我应该庆幸,在衆多同名信息里成功找到了她。

我发了一条私信过去,苏老师,我是唯陌,你还记得我吗。

发完消息後,我紧张不安,生怕对方的账号没有回复。

後来,我终於收到了回复。

小小説,记得啊,怎麽会不记得呢。

那一刻我特别激动,别人都以爲我哪根筋搭错了。

2014年,北京。

我终於又见到了小小,那时她已经不再做老师,我也不再是学生。

她还是跟以前一样美,一样迷人。

不同的是长马尾剪成了齐耳短发,红框眼镜也换了隐形的。

其实,若非做过我们一个月老师,我应该直接叫她小小的。

不过考虑到一日爲师的情况,加之她又b我大六岁,直呼外号似乎不太友好。

於是,便改叫英文名字zoey

过去的八年里我一直想再见到她,真的见到了却又紧张的不知该説什麽。

除了短暂的师生关系,我找不出任何我们之间的交集。

她説现在很享受单身生活,b起恋ai时可以多出一半的时间和钱去做喜欢的事。

与其经营一份没有保证的感情,不如尽情享受自己的生活。

她那样説也真的那样做了。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旅行,一个人去演唱会……

当初以爲必定两两相伴或成群的事,习惯了一个人也没什麽不好。

2018年,上次相见过去了四年。

我还是会不经意间想起她。

想起十二年前她走进教室的情景,想起四年前她略显成熟的模样。

有没有一些歌陪你走过最美的青春年华,那是你的主打歌,也是属於青春的主打歌。

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你的心海里浮现出的是谁的样子。

10月23日,零点十二分。

我一个人走出宿舍区,走向c场,绕着跑道不紧不慢的走了一圈。

然後,在球门前的草地上躺下来,因爲想看星星。

躺下後才发现头顶的月亮很圆,但没有星星。

再看看日历,才知道这一天恰逢农历十五,月圆之夜。

我平躺着,两只手张开,享受着夜风侵袭的感觉。

夜风微凉,打在身上的感觉很冷,但那种冷却是那样舒适,又那样令人怀念。

耳畔回荡着此起彼伏的虫鸣,谈不上多麽动听,却可以让躁动的心暂时安静下来。

我侧过头,一幢幢宿舍楼仿佛在眼前翻转。

我想起一句话,有一个人喜欢站在树上看风景,因爲那样的视角b较不一样。

其实,躺下来看,同样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11月将至,北方已经无限向冬天靠近,厦门的天气也开始转凉。

白天的温度依旧很高,但到了晚上,尤其是夜深时分凉风飕飕打在身上,还是会觉得有些冷。

至少,我会有瑟瑟发抖的感觉。

我闭上双眼,张开双臂,平躺在c场上,我很想就这样睡到天亮。

但耳畔不时传来的蚊子嗡嗡声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躺在地上,一期电台节目快到尾声,被一条微信消息打断。

我0过手机,打开来看,是绿绿给我分享了一首歌,水木年华的「中学时代」。

阿陌,我最近开始循环听着当年的校园歌曲,你説我是不是逆生长,重回青春了。

我在心底回了她一句神经病,输入框里打出的却是简单的一句,你相信就好。

啊嘞,你竟然没有趁机挖苦我,这不是你风格啊,怎麽啦,又有什麽伤心事了。

你想多了,我只是懒得搭理你而已。

我呸,除了我谁还经常跟你聊天,听你的心事,有我这样的朋友你就偷着乐吧。

我懒得跟你争,你开心就好。

哎,你今天准备讲什麽故事呢,又是悲剧吗。

我説,这一次不讲故事。

前两天中学同学打电话过来,説起他要结婚的事。

知道我人在厦门,便説没关系,来不了就来不了吧,年底回不回来,我们聚一下吧。

我説,不知道,我不知道过年会不会回家。

他又説,那明年过年总要回来吧,明年,我们的十年之约就要到了。

是啊,明年年底就是2020年,我们告别中学时代的第十年。

中学时代,一个听上去就无限美好的词。

高一那年,坐在前排的阿浩总ai唱一首歌,朴树的「那些花儿」。

他唱歌不是很好听,但也不至於太赶人。

我説,你就这麽喜欢这首歌儿吗。他没有回答,只是笑着点点头。

一天下晚自习,下楼後我又折回教室拿钥匙,发现他又在唱朴树的歌。

这一次是唱给一个人听的,坐在倒数第二排的长发nv生,静。

见到这般情景,我推开後门的手又缩了回去。

第二天我问他,你表白成功了吗。

他摇摇头,我根本就没有表白。

我説,别装了,看你那样子,摆明了就是喜欢小静吗。

他又是苦笑着摇摇头,我也没説不喜欢啊。

好吧,当我什麽都没説。

下半学期分文理科,我们还在同一个班,小静也一样。

那时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我们高三了。

阿浩不再唱朴树的歌,他喜欢的nv生也转去了其他学校。

然後,一切如常,好像什麽都没发生一样。

那个时候,喜欢一个人是羞於表达的,因爲觉得自己不够好。

於是,许多人就这样把青春耗在暗恋里。

那时年少,觉得一切都来得及。

後来才明白,有些话当时没有説便再也没机会説出来了。

2016年,我再一次见到阿浩,彼时,离那段青春懵懂的高一时光已经过去了十年。

他已经结婚了,妻子是踏出校园後朋友介绍认识的。

吃饭时,我问他是否还记得高一时的那个nv生。

他一脸诧异,説还有这种事,我一点印象都没了。

他忘记了。

我不知道他是否在説谎,或许他真的不记得了。

十年,真的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甚至是那些曾经最珍贵,最在乎的存在。

我们遇见一个人,ai上一个人,错过一个人……

然後,遇见新的人,ai上新的人……

有一些瞬间,注定在时光里凝成过往。有一些情愫,只能在回忆里化作永恒。

快餐文化无处不在的年代,什麽都很容易过时,但总有一些歌如陈年佳酿,历久弥新。

多年以後,物是人非,我们再唱起那首歌,是否还会想起那段潜藏心底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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