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时代,一个听上去就无限美好的词。
高一那年,坐在前排的阿浩总ai唱一首歌,朴树的「那些花儿」。
他唱歌不是很好听,但也不至於太赶人。
我説,你就这麽喜欢这首歌儿吗。他没有回答,只是笑着点点头。
一天下晚自习,下楼後我又折回教室拿钥匙,发现他又在唱朴树的歌。
这一次是唱给一个人听的,坐在倒数第二排的长发nv生,静。
见到这般情景,我推开後门的手又缩了回去。
第二天我问他,你表白成功了吗。
他摇摇头,我根本就没有表白。
我説,别装了,看你那样子,摆明了就是喜欢小静吗。
他又是苦笑着摇摇头,我也没説不喜欢啊。
好吧,当我什麽都没説。
下半学期分文理科,我们还在同一个班,小静也一样。
那时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我们高三了。
阿浩不再唱朴树的歌,他喜欢的nv生也转去了其他学校。
然後,一切如常,好像什麽都没发生一样。
那个时候,喜欢一个人是羞於表达的,因爲觉得自己不够好。
於是,许多人就这样把青春耗在暗恋里。
那时年少,觉得一切都来得及。
後来才明白,有些话当时没有説便再也没机会説出来了。
2016年,我再一次见到阿浩,彼时,离那段青春懵懂的高一时光已经过去了十年。
他已经结婚了,妻子是踏出校园後朋友介绍认识的。
吃饭时,我问他是否还记得高一时的那个nv生。
他一脸诧异,説还有这种事,我一点印象都没了。
他忘记了。
我不知道他是否在説谎,或许他真的不记得了。
十年,真的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甚至是那些曾经最珍贵,最在乎的存在。
我们遇见一个人,ai上一个人,错过一个人……
然後,遇见新的人,ai上新的人……
有一些瞬间,注定在时光里凝成过往。有一些情愫,只能在回忆里化作永恒。
快餐文化无处不在的年代,什麽都很容易过时,但总有一些歌如陈年佳酿,历久弥新。
多年以後,物是人非,我们再唱起那首歌,是否还会想起那段潜藏心底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