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声音刚落下,兄妹两人就往书店里跑了。
汪步:“……”
——
半个小时后,汪步冷着脸付了一块钱,从店里拿走三本老旧杂志,温家两兄妹总算记起要回家这件事。
刚走出书店,王灵儿就看到三人的身影。
“是你们!”
王灵儿声音响起,汪步和温书赢就警觉起来,一人拎着鸡蛋和馒头,一人抱起书瞳,往一头街道跑去。
温书赢记得这个女生,因为她之前报警抓他,所以他第一反应就是跑。
王灵儿无声叹息,果然,她把对方吓坏了。
一个月前那对兄妹还很狼狈,衣着褴褛,脸上身上都是脏兮兮的,但是现在一看,他们似乎没有那么潦倒了,小女娃的脸上干干净净的,眼神清亮而澄澈,可以看得出五官的精致感。
王灵儿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走进书店问了一下。
书店老板是个白胡子老爷爷,他想了想回道,“那三个小孩儿啊,他们来了半个多小时,我还想着他们看起来那么可怜,要是真偷东西我也随他们去,结果他们花了一块钱,买下了三本杂志,我瞧着他们挺良善的,不是什么地痞流氓。”
王灵儿有些惊讶,不过却想起温书赢抱着的那个小女娃好像怀里的确抱着杂志。
她一向多愁善感,走出书店后每每想起那画面,再加上书店老板的描述,她就觉得颇为感动。
她高一开始就固定给报社写稿,所以此时此刻,她脑中已经有稿子成形。
这边竹棚里,温书赢在做饭,汪步在旁边帮忙,书瞳抱着杂志安静地看。
温书赢一开始以为妹妹又在发呆,听到书页翻动的声音,他惊诧地回头看一眼。
汪步也低声问,“你不是说,瞳瞳脑子撞坏了?”
他看好像不是这么一回事啊。
她看起来是很迟钝沉默,但是也老成了很多,不再哭闹。
温书赢摇头,将切好的辣椒倒进锅里,跟肉一起炒。
汪步看着爆香的小锅,也没想那么多了。
书瞳闻到香味,轻咳了两声,抬头看过去。
记忆里,兄妹两人都是跟着妈妈过着漂泊的日子,妈妈不能准点回家,都是温书赢做饭。
馒头,青菜汤,辣椒炒肉,这是三人第一餐比较正常的晚饭。
最后书·小饭桶·瞳用馒头刮在铝制小盘上,将菜汁全数刮走,再将馒头塞在小嘴里。
汪步和温书赢看着她鼓起的腮帮和生动的葡萄眼,难得都笑喷了。
书瞳也不要什么面子,她是真的很饿。
寒秋的夜晚来得也比较快,外面忽然下起了雨,幸好竹棚加固修补过,否则今晚肯定睡不好。
书瞳平时捡破烂也攒到了两块钱,因为都是一分一毛这样的零钱,所以她有着厚厚的一沓,被她藏在一个零食袋里,再收在小包包。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她一边听着温书赢念书,一边数钱,俨然一个小财迷的样子。
与此同时,温书赢也发现妹妹的并不是傻了,还有可能是个天才。
因为她已经会看书念字,甚至还会写诗。
青涩的,天马行空的文字,却让人惊艳。
他试着将她随口讲的故事写下来,更为震惊。
汪步虽然什么也不懂,但是却指着那本儿童文学杂志说,“投稿试试?”
汪步也在学认字,但是程度远比不上书瞳,他听温书赢念过这本杂志,也听过书瞳讲的故事,他觉得书瞳说的比杂志上好。
“我妹妹,是个天才。”温书赢低声说道。
“呼呼……”
小床上传来妹妹打呼的声音,她这两天吹了风,有点感冒,鼻泡都吹了起来。
汪步:“哦,天才吹鼻泡了。”
温书赢:“……”
汪步递来一张草纸,温书赢接过来,帮书瞳擦拭鼻子,将厚重的被子给她盖上,心里也有了决定。
——
温书赢以“瞳瞳”的笔名寄出了两封稿件,还跟书瞳也说了。
这完全符合书瞳的本意,她正愁着要怎么跟他解释自己给报社投稿的事情呢。
半个月后,书瞳收到了三个报社回信,每封回信里是中稿通知,还附带着稿费。
八零年代是文学发展的繁荣时代,但是步入如今的九零年代后,物价在上涨,而稿费显得就偏低了。
更何况书瞳只是写的是诗歌,最短的三行,最长的也就八行,所以收到的稿费合起来只有二十块钱。